【学生资助】兴国县教育体育局致全县中小学生(幼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读完这封信仅需5分钟,但却可能会对你的学业带来极大的帮助。为了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国家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具体有:
一、学前教育资助
对符合入园年龄且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设立公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符合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给予资助。标准为:一般困难幼儿1000元/生/年,脱贫户家庭幼儿1500元/生/年。
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两免”是指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补”是指对在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为:1.一般困难家庭校内寄宿生: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
2.非寄宿生补助: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即每生每年小学625元/生/年,初中750元/生/年。
3.脱贫户及城镇贫困校内寄宿学生再增加500元/生/年。
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
1.普通高免学杂费:对就读普通高中且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与资助,标准:从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起学费标准调整为: 县域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550 元,高三学生标准不变。省重点高中(含特色高中)800元/生/年、一般高中360元/生/年。
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向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暂行办法》要求)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每个学生每年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视贫困程度可分为: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脱贫户学生享受最高标准。
3.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对当年考取(高考、高职单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且报到注册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暂行办法》要求)学生(含社会考生)给予每人一次性6000元的政府资助;
4.滋蕙计划:对当年考取(高考、高职单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暂行办法》要求)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给予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每人一次性资助500元,省外院校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5.生源地助学贷款:对当年考取大学和已在大学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专科生最高可贷16000元/年,研究生最高可贷20000元/年。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毕业当年9月开始计算利息。如因专升本、考取研究生可在7月至9月到兴国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做就学信息变更,利息继续由国家负担且可继续申请助学贷款。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1.中职免学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可免学费(艺术表演类等高收费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普通中专学生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分专业学费标准免学费;职业高中(中专)学生按850元/生/年的标准免学费。
2.中职助学金: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不含县城)中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余学生按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人数的15%确定,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2000元。
五、残疾单一属性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享受学生资助的流程调整如下:申请人于每年7月1日-9月5日向各乡(镇、区)残联提交《兴国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认定申请表(仅适用于残疾单一属性)》(附件1)、学生本人及父母 (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残疾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申请。亲爱的同学,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对照有关政策看自己是否可以享受资助、应该享受哪一类资助。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向老师、学校或县教育部门咨询,也可以登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江西省学生资助网、赣州教育网查询相关资助政策。希望你读完这封信后,别随手扔了,而是把信拿回家去,给你的父母和亲友看看,或念给他们听听,让他们也了解一下国家资助政策,对你未来的学习和生活放心、宽心。我们会对你的这一虽小但很懂事的举动表示衷心感谢。最后,祝愿你学业有成、健康成长!

兴国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