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上线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畅通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监督渠道,提高依法管网治网水平,进一步清朗网络空间,赣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开通赣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以下简称举报平台)。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平台功能
赣州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主要用于涉赣州属地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的网上受理。该平台共设有政治类、暴恐类、诈骗类、色情类、低俗类、赌博类、侵权类、谣言类及其他类等9类违法和不良信息的举报入口,同时还搭建了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宣传、网络辟谣、举报专区等功能模块。
二、举报受理范围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三、参与举报方式及要求
2.举报主体应根据举报信息所属类别,选择相应的举报入口提交举报信息,其中“侵权类”举报须实名举报。
3.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赣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