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太华


         王太华,男,1945年10月生,江西兴国埠头人,中央党校研究生。1957-1963年就读于兴国平川中学。

1965.09——1969.09,江西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
(其间:1968.12,江西生产建设兵团锻炼);
1969.09——1969.12,留校待分配;
1969.12——1970.08,江西生产建设兵团九团劳动锻炼;
1970.08——1978.08,江西省赣州市第四中学教师、政工组组长;
1978.08——1979.05,江西省赣州市第三中学副校长、党支部委员;
1979.05——1980.08,江西省赣州市教育学校副校长、党支部委员、市招生办主任;
1980.08——1983.06,中共江西省赣州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1983.06——1985.06,江西省赣州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其间:1983.09—1985.07,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5.06——1992.03,江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2.03——1992.08,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
1992.08——1995.01,安徽省委副书记、合肥市委书记;
1995.01——1995.02,安徽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兼合肥市委书记;
1995.02——1998.10,中共安徽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
1998.10——1999.02,安徽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委党校校长;
1999.02——1999.12,中共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
1999.12——2000.01,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省长;
2000.01——2003.01,中共安徽省委书记;
2003.01——2004.12,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 ;
2004.12——2011.02,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0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第二地方巡视组组长 [3] 。
2013年3月——当选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同月当选为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委员。